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E09*** | 2024-11-24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(shè)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