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83*** | 2024-09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吉AZP*** | 2024-11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