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E45***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鄂EVM***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