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EL1***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EL1***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EL1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EL1*** | 2024-12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EL1*** | 2024-09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EL1*** | 2024-08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EL1*** | 2024-12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DH3*** | 2024-10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DH3*** | 2024-12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