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JJ9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