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50*** | 2024-08-2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