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AA3*** | 2024-09-25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蘇D92*** | 2024-08-2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