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L7*** | 2024-10-30 |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 | 50 | 2 |
蘇BL7*** | 2024-10-22 |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 | 50 | 2 |
蘇EY2*** | 2024-10-26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蘇B25*** | 2024-08-15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蘇BM1*** | 2024-08-23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蘇BM1*** | 2024-07-07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蘇BM1*** | 2024-08-17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蘇BM1*** | 2024-11-19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蘇BM1*** | 2024-09-11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