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16***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(biāo)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