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F2N*** | 2024-09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鄂F2N*** | 2024-11-2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