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津AD2*** | 2024-07-0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