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GC1*** | 2024-10-01 | 駕駛機(jī)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(shí)際上是攝像頭的補(bǔ)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(yùn)氣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