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T3*** | 2024-08-1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