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D3*** | 2024-10-0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