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A5*** | 2024-10-10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贛J05*** | 2024-09-21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