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7***F | 2024-07-01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