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GT5*** | 2024-08-2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