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R2*** | 2024-11-2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