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MG3*** | 2024-07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