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JB2*** | 2024-09-29 |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