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HF3***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