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F31*** | 2024-10-28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