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BQS*** | 2024-08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未知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