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LXT*** | 2024-11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(biāo)準(zhǔn)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