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6S*** | 2024-09-07 | 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(一年內有本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) | 5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