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5E*** | 2024-09-02 | 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