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·Q***E | 2024-09-1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