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92*** | 2024-09-2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