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D6K*** | 2024-07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鄂HT0*** | 2024-09-1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