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CH2*** | 2024-08-1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