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9N*** | 2024-07-11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100 | 未知 |
閩A9N*** | 2024-07-27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