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0T***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