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HY5*** | 2024-10-03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HY7*** | 2024-11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 | 100 | 未知 |
魯HY7*** | 2024-11-24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HUP*** | 2024-08-12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HUP*** | 2024-09-28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HUP*** | 2024-09-18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HUP*** | 2024-07-28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HUP*** | 2024-09-25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HUP*** | 2024-11-07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HUP*** | 2024-07-26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