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H77*** | 2024-08-15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