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0W*** | 2024-08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