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K·1***8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