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32*** | 2024-10-28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川BDS*** | 2024-07-2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