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S73***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S73*** | 2024-10-0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閩EEG*** | 2024-09-2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FVH*** | 2024-08-30 | 二輪摩托車載人超員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