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E·W***2 | 2024-08-14 | 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