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NH*** | 2024-11-01 |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