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L50*** | 2024-11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