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31*** | 2024-11-23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川BP9*** | 2024-10-20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