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C99*** | 2024-09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