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G8*** | 2024-08-2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