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33*** | 2024-10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33*** | 2024-07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F9***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