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85*** | 2024-12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