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68*** | 2024-08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粵S68*** | 2024-12-0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粵S68*** | 2024-08-0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閩AJ9*** | 2024-08-1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贛A21*** | 2024-12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00 | 6 |
贛A59*** | 2024-09-1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