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37*** | 2024-12-2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