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77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A37***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