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30*** | 2024-08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A1C***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